学院积极加强对外交流,目前已与上海戏剧学院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为加强师生沟通,建立合作桥梁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学院秉持教学、科研、创作和产业化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教学理念,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的影视艺术专业人才,全体教师团结创新、进位赶超,努力做到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培养了许多优秀的专业人才,不少学生在国内各种比赛互动中脱颖而出,有些还成为了国内知名的媒体专业人士、戏剧影视人才。
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
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和新闻采编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本专业着力培养具有扎实的表演基本功,能运用声音、语言、形体等表演手段,掌握必要的戏剧影视史论知识,并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能完成舞台和镜头前角色形象创造任务的适用型表演高级专门人才,成绩优秀者可以向国内著名演艺机构推荐使用。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本专业着力培养具备人文、艺术科学方面比较宽广的基本知识,在戏剧、影视和广播艺术方面掌握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能熟练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和理论从事影视剧或舞台剧的创作、评论和初级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成绩优秀者可以向国内著名演艺机构推荐使用。
四、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所确定的报考条件;
2、美术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报考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和明显的皮肤、头发缺陷,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米。
五、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或艺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和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
3、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一般考试的前两天为报名时间。
六、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或艺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2年4月5日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成绩单,同时,考生可于4月5日之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上查询专业成绩及分省专业排名。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