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星海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本科招生音乐教育系(非广东省考生)专业考试大纲规定如下:
专业(方向) :音乐教育专业
一、考试项目
专业总分=乐理×10% + 视唱练耳×20% +主考项×40% + 副考项×30%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要求
(一)声乐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自行填写三首不同的抽签曲目,曲目范围为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
·考试时考生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歌剧咏叹调须用原文演唱,不可移调。其他歌曲可升降调。
·考试统一采用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备钢琴伴奏五线谱,不得自带伴奏或伴奏 CD。
(二)钢琴
1.以钢琴为主考项的考生弹奏两首作品,其中背谱弹奏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曲目自选;视谱弹奏车尔尼练习曲一首,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车尔尼练习曲的考试抽签曲目分两个级别组,考生根据自己的钢琴程度从中选择一组,并在网上报名时自行填写,考试时将从所选级别组曲目中抽签决定,考生须自备所选级别组的全部曲谱。
·两个级别组分别是:
第一组:车尔尼 299 练习曲第 15、19、29、33 首。
第二组:车尔尼 740 练习曲第 16、23、31、44 首。
2.以钢琴为副考项的考生背谱弹奏一首作品。曲目自选,范围是奏鸣曲快板乐章、乐曲和练习曲。
※ 主副考练习曲的弹奏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
(三)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 【30%】
1. 乐理【10%】;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20%】 。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其他事宜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