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艺术设计和广告学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
3、考试科目:音乐表演专业总分300分,考主专业(满分240分,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其一)和乐理(满分60分,试卷笔试)。
4、注意事项:
①考生可在考试前二天在各考点集中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并需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注意身份证号码、考生号或报名序号、通讯地址是否填写正确,如填写不清楚由考生自己负责。
②考试时必须持省发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专业考试通知单》、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及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以外的乐器、服装自备,学校可安排钢琴伴奏老师。
③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纪情况上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
④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考。
四、专业计划
科类 |
专业 |
方向 |
层次 |
计划数 |
乐类 |
音乐表演 |
声乐、器乐、舞蹈 |
本科 |
60名 |
注:1、音乐类专业计划面向: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甘肃省、湖南省。
2、江苏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选考科目不限,其它省市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文和艺术理考生,广告学、音乐表演只招收艺术文考生。
3、2012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器乐方向门类为钢琴、古筝、二胡、竹笛、大提琴、小提琴、扬琴、萨克斯。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湖南省考生只需参加2012年湖南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