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电视摄像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摄像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的主要课程有:艺术概论、美术欣赏、色彩学、摄影技术、摄影构图、照明技术与艺术、影视摄影技术、电视编辑、剪辑艺术、影视精品赏析等。
六、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政策照顾加分、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顺序优先录取考生。
七、学费标准
艺术类高职专业学费标准:电视节目制作专业12000元/每学年;影视动画、主持与播音、电视摄像专业19000元/每学年。如有变动,按2012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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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