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要求和条件
1.考生必须是持外籍护照并有合法入境签证人士,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根据教外字〔2009〕83号文件,自2010年起,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止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必须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中国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2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4.需要在本国服兵役的外籍人士,必须在服兵役结束后方可报考。由于我院专业教学的特殊性,入学后要求服兵役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报名
1.报名须知:
2012年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外籍考生均采取现场面报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方向。
请考生报名前首先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网站http://www.bfa.edu.cn/,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对外籍人士招收自费本科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及报名说明,然后下载填写《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自费本科生申请表》,请使用电脑输入填写个人信息,手写字体难于辨认将导致报名表无效;报名时请提交书面的申请表一式三份,每份申请表上都必须贴有本人同底照片并署有本人签名;另请将申请表和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的电子版(20KB以内)发至E-mail:ao.is@bfa.edu.cn。不符合报名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在网上发布之日起开始,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06室
4.应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1)贴有本人同底照片的《外籍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自费本科生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另两份可以是复印件),并请在所提交的每份申请表最后签署本人名字,否则报名无效;
(2)经过公证后的高中学历证书和高中成绩单复印件,并请在赴京考试时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带来验证,否则报考无效;
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其现就读学校出具学习证明原件,于正式录取前补交经过公证的学历证书、成绩单的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带来验证,否则报考无效;所交材料均要求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3)护照首页复印件;
(4)照片:近期与申请表上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并请在背面写上姓名;
(5)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800元(含初试费),复试费80元和三试费80元(复试费及三试费请在报考院系缴纳)。同时报考两个本科专业的考生,应分别准备两套相同的报考材料,并交同等数额报考费两份;
(6)考生可自己决定是否提供自己的作品(如果选择提供请必须制作成光盘)。
(7)老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证书,新汉语水平考试(HSK)5级证书(以上证件出示原件,递交复印件)。
考生的上述报名材料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准考证遗失不再补办。如同时兼报其他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按以上各步骤,参加兼报方向的报名及材料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