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术科加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相关规定,考生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考点 |
报 名 时 间 |
考 试 时 间 |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3日—4日 |
报名截止时间1月5日上午12点前 |
1月6日——1月16日 |
舞蹈学专业—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3日—4日 |
1月7日——1月8日 | |
注: 2012年东部区(通辽市)不设考点 |
各专业笔试时间安排如下:
1、1月6日上午8:00—10:00,汉语授课考生听音、乐理笔试。
2、1月6日上午10:20—12:20,蒙语授课考生听音、乐理笔试。
3、1月6日下午2:00—5:00,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专业的蒙、汉语授课考生加试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各专业考试详细安排见音乐学院术科考试专栏)
4、1月6日下午5:00—8:00,作曲专业的蒙、汉语授课考生加试初级和声与旋律写作。
六、考试科目
专业 |
音乐学、音乐表演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 |
舞 蹈 学 |
考试内容 |
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二首,其中一首清唱,一首带伴奏(伴奏自带)。
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二首(其中一首也可以是练习曲)。
3、音乐综合考试
(1)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笔试;
(3)乐理:笔试。 |
1、专业技能测试:钢琴、手风琴、器乐任选一门分别演奏乐曲一首(伴奏自带);民歌演唱一首。
2、音乐综合考试
(1)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笔试;
(3)乐理:笔试。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考生加试初级和声与旋律写作。 |
1、专业技能测试:钢琴、手风琴、器乐、声乐(蒙语授课的考生可选长调、呼麦、说唱)任选一门分别演奏(演唱)(伴奏自带);民歌演唱一首。
2、音乐综合考试
(1)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笔试;
(3)乐理:笔试。
3、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考生加试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 |
1、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自带伴奏)。
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4、音乐测试:模唱、节奏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