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2012年艺术高考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范围及考试内容要求如下:
声乐考试范围及考试内容:
1.考试目的:声乐是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必考科目,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范围及内容:
(1)自备歌曲两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曲目自选。
(2)考试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中外不限),必要时主考教师可要求考生朗诵诗歌或歌词。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其他事宜详见:《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