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2012年艺术高考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舞蹈表演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如下:
舞蹈表演考试科目及内容:
1.考试目的:选拔热爱舞蹈、热爱舞蹈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外形条件和舞蹈素质的艺校、师范中专和高中毕业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培养。
2.考试科目及内容:
(1)视唱练耳
(2)乐理与音乐常识
(3)舞蹈表演含自选两段不同类型的不超过三分钟的独舞、动作模仿、基本功测试、形象身高。
①剧目表演:两首不同风格的独舞片断(可在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任选),或一首独舞片断和一个舞蹈组合(任选表演组合、训练组合)。每段限时3分钟。
测试考生对作品的理解、风格的把握等各种综合艺术素质。
②基本功测试
腰腿的软开度:开度、横叉、竖叉、双脚站立下腰、站立或卧地搬前、旁、后腿。
技巧:跳各种舞姿的跳跃。
转各种舞姿的单腿转,平转,翻身,串翻身,蹦子。
翻前桥、后桥、蛮子、立体,毽子小翻,拉拉提。
测试考生腰腿的软开度,动作的协调美感,舞姿的控制能力,弹跳能力及技巧的规范性和完成程度。
③动作模仿
模仿8小节中国当代舞或民间舞动作。
测试考生的反映能力,记忆能力和身体表现能力。
④形象身高
含身高、体重,身材比例,五官形象,外形气质等方面基本条件。
测试考生所具备的五官、身高、身材、气质等方面所具备舞蹈基本条件。
其他事宜详见:《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