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2012年艺术高考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体育表演考试大纲要求如下:
体育表演考试大纲:
(六)体育表演考试大纲
1.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表演(体育表演)专业,具备良好的外形条件和专业表演(体育表演)素质的艺校、师范中专和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培养。
2.体育表演方向分类:体育舞蹈方向和健美操方向。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4.考试科目及内容:
体育舞蹈考试内容与标准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基本形态20分、综合素质60分、专项技术(可以为单、双人组合自编成套动作)120分。
(二)测试指标及所占比例:
类别 |
基本形态 |
综合素质 |
专项技术 |
指标 |
身材比例与线条、形象与气质 |
肩部柔韧性 20分
三面叉 30分
体前屈(男生) 10分
手桥(女生) 10分 |
体育舞蹈组合
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
分值 |
20分 |
60分 |
120分 |
1.基本形态(20分)
1〕身高(10分)
男生 |
女生 |
得分 |
1.78-1.82m |
1.66-1.70m |
10分 |
1.72-1.77m |
1.61-1.65m |
8分 |
1.82m以上 |
1.70m以上 |
6分 |
1.70-1.72m |
1.58 - 1.62m |
4分 |
1.70 m以下 |
1.58 m以下 |
2分 |
〔2〕气质与相貌、身体形态(10分)
依据考生的五官,身材比例、腿形、肩形、体态进行评分。根据目测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分,其中每项指标为2分。
2.综合素质(60分)
〔1〕肩部柔韧性(20分)
测试方法:考生手持体操棍,向后向前转肩,要求转肩时两手伸直且同时向后或向前转,测量其两手间的距离并给予评分。
评分方法:女20cm、男30cm为10分,每增加5公分扣2分。
〔2〕劈叉(30分)
测试方法:双腿充分伸直成劈腿位置,上体保持正直。
评分方法:大腿根距离地面每增高5厘米,扣1分。
〔3〕手桥(女生)(10分)
测试方法:双手、双脚接触地面,膝关节身直,肩关节充分展开。
评分方法:目测考生动作完成情况,依据考生各关节展开程度进行评分。
〔4〕体前屈(男生)(10分)
测试方法:并腿坐,两腿伸直,两手臂前伸,测试手臂超越脚后跟的距离。
评分方法:中指指尖超越脚后跟25CM为5分,每减少5CM扣1分。
3.专项技术(120分)
测试方法:考生自备标准舞(华尔兹、探戈)或拉丁舞(伦巴、恰恰)成套动作或竞技组合,自行结伴或独立完成表演。(音乐自选,时间为1′-2′;动作难度不限;考生需穿紧身服或比赛服。)
成绩评定:从身体姿态、基本技术、动作编排、音乐表现、舞蹈风格及临场表现六个方面对考生的表演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如下表:
内容 |
分值 |
指 标 |
评 分 方 法 | |
自
选
舞
成
套
表
演 |
20分 |
音乐表现:基本节奏、节奏切分及旋律的表现。 |
好 |
16—20 |
较好 |
12—15.9 | |||
一般 |
8—11.9 | |||
差 |
0—7.9 | |||
20分 |
身体姿态:基本握持和基本姿态。 |
好 |
16—20 | |
较好 |
12—15.9 | |||
一般 |
8—11.9 | |||
差 |
0—7.9 | |||
40分 |
基本技术:运步、移动、身体技巧的运用、配合等 |
好 |
32—40 | |
较好 |
24—31.9 | |||
一般 |
16—23.9 | |||
差 |
0—15.9 | |||
20分 |
动作编排:动作流畅新颖;体现舞种的基本风韵,并有一定的技术难度;能发挥音乐效果;编排有章法,充分利用场地。 |
好 |
16—20 | |
较好 |
12—15.9 | |||
一般 |
8—11.9 | |||
差 |
0—7.9 | |||
10分 |
舞蹈风格:舞种风格与个人风格。 |
好 |
8-10分 | |
较好 |
6-7.9分 | |||
一般 |
4-5.9分 | |||
较差 |
0-3.9分 | |||
10分 |
临场表现:应变能力、临场状态。 |
好 |
8-10分 | |
较好 |
6-7.9分 | |||
一般 |
4-5.9分 | |||
较差 |
0-3.9分 | |||
合计 |
120分 |
|
注:1、专项技术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健美操考试内容与标准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基本形态20分,基本素质50分,专项技术50分,成套动作80分。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基本形态(20分)
基本形态测试内容:身高、身体形态、气质和相貌。
(1)考试方法
考生身着紧身舞蹈服,将身体的各面展示给考务人员,考务人员根据考生的身高、身体形态、气质和相貌情况,通过目测打分;用身高测量仪测出考生的身高给予评分。
(2)评分方法与标准如下:
内容 |
分值 |
指 标 |
评 分 方 法 | |
身
体
形
态 |
10分 |
腿直 |
根据目测或具体情况进行评分,其中每项指标为1分。 | |
肩型 | ||||
身体上下比例 | ||||
颈部长短 | ||||
后背平直 | ||||
颈部与后背是否平直 | ||||
体态(胖、瘦等) | ||||
气
质
与
相
貌 |
6分 |
气质高雅
五官端正
面目清秀
有灵气 |
好(6分) | |
较好(4分) | ||||
一般(3分) | ||||
较差(2分) | ||||
身
高 |
4分 |
男: |
女: |
|
1.70-1.78m |
1.58-1.65m |
4分 | ||
1.70以下 |
1.58以下 |
2分 | ||
总计 |
20分 |
|
|
2.基本素质(50分)
基本素质测试内容:髋部(左、右、横叉)、肩部柔韧性、俯卧撑、两头起。
(1)肩部柔韧性(4分)
考试方法:考生手持体操棍,向后向前转肩,要求转肩时两手伸直且同时向后或向前转,测量其两手间的距离并给予评分。
评分方法:女20CM、男30CM为2分,每增加5CM扣0.5分。
(2)劈叉(12分)
考试方法:考生做左、右腿纵劈叉和横叉,要求双腿充分伸直,上体保持正直。
评分方法:大腿根距离地面每增高2CM,扣1分。
(3)俯卧撑(18分)
考试方法:俯撑,两臂与肩同宽、并腿、身体自然平直、头部处于背部的延长线,屈臂时,肩同肘高、胸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得高于10厘米,推撑保持俯撑姿态。考务人员用秒表测得考生30秒钟完成俯卧撑的数量。
评分方法:30秒内按标准完成30次(男)、25次(女)为满分。每少做一次,扣0.5分。
(4)两头起(16分)
考试方法:两头起,双腿并拢,身体和双腿同时起,双手摸脚背,腹部贴大腿,双腿始终保持伸直的状态。考务人员用秒表测得考生30秒钟完成两头起的数量。
评分方法:30秒内按标准完成30次(男)、25次(女)为满分,每少做一次扣0.5秒。。
3.专项技术 (50分)
考试方法:A、B、C、D四组难度动作,每个动作做两遍,取最好成绩,考务人员以目测根据考生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音乐伴奏下跳7个基本步伐,根据考生的表现与对技术的理解,以及跟音乐的合拍来评分。
(1)A、B、C、D四个组别难度(24分)
考试方法:达到难度的最低要求,难度动作技术正确,每个组别各选一个难度。
评分方法:每个难度3分,考务人员根据考生的完成情况给予评分。
(2)基本步伐(26分)
考试方法:在音乐的伴随下(由考务人员准备,音乐速度每10秒钟27拍),考生完成7个基本步伐。
评分方法:考务人员根据考生的完成情况给予评分。动作技术正确,精神饱满(10分),与音乐融合得较好(8分)。
4.成套动作(80分)
(1)考试方法
考生每人完成一套自编竞技健美操动作,场地为7M×7M;。根据考生的编排、难度及完成情况等给予评分。采取三人(必须是健美操专业老师)评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分为最后得分。
注:音乐自选,时间为1′-1′40″;动作难度不限;考生需穿紧身服或比赛服;结伴表演时只给受试者打分。
(2)评分方法与标准见成套动作评分标准表:
成套动作评分标准表
内 容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评 分 方 法 | |
艺术
|
30 |
1、动作设计(10分)
A、 音乐的适宜性
B、 强度
C、创造性 |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
8.2-10分
6.2-8分
4.2-6分
0-4分 |
2、竞技健美操内容(10分)
A、基本步伐和特殊内容
B、过渡和连接
C、空间 |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
8.2-10分
6.2-8分
4.2-6分
0-4分 | ||
3、表演(10分)
A、表现力
B、合拍 |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
8.2-10分
6.2-8分
4.2-6分
0-4分 | ||
完成
|
30 |
身体姿态 (10分)
准确性 (10分)
力量、爆发力、肌肉耐力 (10分) |
从20分起评,以扣分的。
方式评分,根据错误程度减分。
不明显错误 每次减0.2分。
一般错误 每次减0.4分
明显错误 每次减0.6分
严重错误 每次减0.8分
触地一次减1分。 | |
难 度
|
20 |
自编成套动作中,必须包括4类难度动作,难度水平自选,难度动作不得重复。 |
根据难度数量和水平给予评分。
难度分值0.1-0.4的难度为每个2分。
难度分值0.5-0.8的难度为每个4分。
难度分值0.9-1.0的难度为每个6分。 | |
合 计 |
80 |
|
|
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备伴奏音乐,并将音乐录在CD盘或磁带A面开始处。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其他事宜详见:《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