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2012年艺术高考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体育表演体育舞蹈考试内容与标准要求如下:
体育舞蹈考试内容与标准: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基本形态20分、综合素质60分、专项技术(可以为单、双人组合自编成套动作)120分。
(二)测试指标及所占比例:
类别 |
基本形态 |
综合素质 |
专项技术 |
指标 |
身材比例与线条、形象与气质 |
肩部柔韧性 20分
三面叉 30分
体前屈(男生) 10分
手桥(女生) 10分 |
体育舞蹈组合
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
分值 |
20分 |
60分 |
120分 |
1.基本形态(20分)
〔1〕身高(10分)
男生 |
女生 |
得分 |
1.78-1.82m |
1.66-1.70m |
10分 |
1.72-1.77m |
1.61-1.65m |
8分 |
1.82m以上 |
1.70m以上 |
6分 |
1.70-1.72m |
1.58 - 1.62m |
4分 |
1.70 m以下 |
1.58 m以下 |
2分 |
〔2〕气质与相貌、身体形态(10分)
依据考生的五官,身材比例、腿形、肩形、体态进行评分。根据目测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分,其中每项指标为2分。
2.综合素质(60分)
〔1〕肩部柔韧性(20分)
测试方法:考生手持体操棍,向后向前转肩,要求转肩时两手伸直且同时向后或向前转,测量其两手间的距离并给予评分。
评分方法:女20cm、男30cm为10分,每增加5公分扣2分。
〔2〕劈叉(30分)
测试方法:双腿充分伸直成劈腿位置,上体保持正直。
评分方法:大腿根距离地面每增高5厘米,扣1分。
〔3〕手桥(女生)(10分)
测试方法:双手、双脚接触地面,膝关节身直,肩关节充分展开。
评分方法:目测考生动作完成情况,依据考生各关节展开程度进行评分。
〔4〕体前屈(男生)(10分)
测试方法:并腿坐,两腿伸直,两手臂前伸,测试手臂超越脚后跟的距离。
评分方法:中指指尖超越脚后跟25CM为5分,每减少5CM扣1分。
3.专项技术(120分)
测试方法:考生自备标准舞(华尔兹、探戈)或拉丁舞(伦巴、恰恰)成套动作或竞技组合,自行结伴或独立完成表演。(音乐自选,时间为1′-2′;动作难度不限;考生需穿紧身服或比赛服。)
成绩评定:从身体姿态、基本技术、动作编排、音乐表现、舞蹈风格及临场表现六个方面对考生的表演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如下表:
内容 |
分值 |
指 标 |
评 分 方 法 | |
自
选
舞
成
套
表
演 |
20分 |
音乐表现:基本节奏、节奏切分及旋律的表现。 |
好 |
16—20 |
较好 |
12—15.9 | |||
一般 |
8—11.9 | |||
差 |
0—7.9 | |||
20分 |
身体姿态:基本握持和基本姿态。 |
好 |
16—20 | |
较好 |
12—15.9 | |||
一般 |
8—11.9 | |||
差 |
0—7.9 | |||
40分 |
基本技术:运步、移动、身体技巧的运用、配合等 |
好 |
32—40 | |
较好 |
24—31.9 | |||
一般 |
16—23.9 | |||
差 |
0—15.9 | |||
20分 |
动作编排:动作流畅新颖;体现舞种的基本风韵,并有一定的技术难度;能发挥音乐效果;编排有章法,充分利用场地。 |
好 |
16—20 | |
较好 |
12—15.9 | |||
一般 |
8—11.9 | |||
差 |
0—7.9 | |||
10分 |
舞蹈风格:舞种风格与个人风格。 |
好 |
8-10分 | |
较好 |
6-7.9分 | |||
一般 |
4-5.9分 | |||
较差 |
0-3.9分 | |||
10分 |
临场表现:应变能力、临场状态。 |
好 |
8-10分 | |
较好 |
6-7.9分 | |||
一般 |
4-5.9分 | |||
较差 |
0-3.9分 | |||
合计 |
120分 |
|
注:1、专项技术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其他事宜详见:《江西省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