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内容及分值:
1) 影视学专业
初试(满分150分) |
复试(满分350分) |
三试(满分250分) |
a) 语言表达;
b)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
a) 才艺展示(100分);
b) 构思阐述(250分)。 |
作品分析(笔试,满分250分 |
说明:
(1)“语言表达”:自备一段不超过三分钟的朗诵。
(2)“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不含朗诵)。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2)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初试(合格/不合格) |
复试(满分525) |
三试(满分225分) |
a)钢琴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方向:歌曲一首。
c)器乐方向: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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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钢琴方向:1. 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创意曲或赋格曲均可);
2.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3.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声乐方向:歌曲两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器乐方向: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考视奏。 |
a)视唱练耳(总分100分):
1.视唱(40分)。
2.练耳(60分)。
b)乐理与音乐常识(总分125分)
1.乐理笔试(85分)。
2.音乐常识笔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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