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影视学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如下:
说明:
初试(满分150分) |
复试(满分350分) |
三试(满分250分) |
a) 语言表达;
b)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
a) 才艺展示(100分);
b) 构思阐述(250分)。 |
作品分析(笔试,满分250分) |
(1)“语言表达”:自备一段不超过三分钟的朗诵。
(2)“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不含朗诵)。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其他事宜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