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方向)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如下:
初试(合格/不合格) |
复试(满分525) |
三试(满分225分) |
a)钢琴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方向:歌曲一首。
c)器乐方向: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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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钢琴方向:1. 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创意曲或赋格曲均可);
2.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3.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声乐方向:歌曲两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器乐方向: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考视奏。 |
a)视唱练耳(总分100分):
1.视唱(40分)。
2.练耳(60分)。
b)乐理与音乐常识(总分125分)
1.乐理笔试(85分)。
2.音乐常识笔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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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