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考试(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1)面测身体自然条件。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和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
复试:
(1)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考试时间:2012年2月12日—14日。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笔试:影视作品分析与鉴赏(根据所给出的影视作品,按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面试:
(1)个人才艺特长展示:小品、曲艺、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时间3分钟以内。考生自带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及其他表演用品,声乐才艺展示要求清唱。
(2)故事构思与讲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给定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表述时可无实物表现情节中相应的环境。 考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20日。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吉林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八、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及我校规定最低控制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加50分超过我校规定最低控制线,按加分后成绩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70%、专业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