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条件
1.北京市考生达到北京市2012年艺术特长生测试2级或以上水平。
2.其他省、市和自治区的考生,需参加2012年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冬令营艺术周的测试并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凭此条件报名的考生在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需明确选择,以上两校冬令营时间如与我校测试时间冲突,恕不协调解决,视为考生自行放弃)或已参加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统一水平测试并已获得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报名期间未参加测试或已参加测试尚未取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
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为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歌剧舞剧院、北京舞蹈学院。
3.对于表演类的考生,若不具备以上报名条件,须在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艺术表演荣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意:考生必须在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提供以上证书(之一)原件,未能及时提供者将不能参加测试。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点击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校长签字、教务处盖章后,将个人自荐书(包括个人经历、曾获奖项、具有何种才能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等有关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快递形式视为报名无效),封面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
报名申请材料组织顺序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自荐信、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15日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招办电话:010-58909122
传真:010-69743924
咨询电话:010-58909202(张老师)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学生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1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乐理知识和专业水平。
考核办法:
(一)时间、地点
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