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合格(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校考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有 关 要 求 |
音乐学 |
2011年12月26-27日
(12月27日中午12时报名截止,
下午进行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 |
2011年12月
28-30日 |
北华大学
东校区
(音乐学院) |
考生凭《2012年艺术专业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携带3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参加考试。 |
(二)校考科目
音乐学(总分200分)
①主项(满分100分)
声乐或器乐(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②副项(满分40分)
器乐或声乐(演奏或演唱1首作品,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2年3月底前,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均可登陆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单》(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四、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