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青少年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将举行
录入时间:2011/12/27 10:4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由文化部主办,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和西南民族大学联合承办的“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四届全国青少年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将于2012年4月在四川省成都市和辽宁省沈阳市举行。
本届比赛分为乐器独奏、小型民族乐器合奏、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独奏及传统器乐合奏三个比赛种类,其中乐器独奏分吹奏乐器组、拉弦乐器组、弹拨乐器组和打击乐器组四个组别,小型民族乐器合奏组要求乐队成员为3-12人(含12人),不得使用西洋乐器以及电声乐器,并区别于齐奏或独奏加伴奏,少数民族乐器独奏包括:蒙古族的马头琴、维吾尔族的艾捷克、热瓦普、藏族的加木聂、朝鲜族的伽耶琴、西南少数民族广泛流行的巴乌、芦笙等;传统乐器合奏乐器包括:如广东音乐、江南丝竹、河北吹歌、维吾尔族木卡姆组合、土家族打溜子等,演奏人数不得超过10人。
本届比赛分青年组和少年组两个组别进行,青年组为18岁至35岁的选手;少年组为14岁至17岁的选手。小型民族乐器组合不分组;参赛选手主体应为全国各类艺术院校、师范院校、综合院校的音乐学院、艺术学院以及其他院校的器乐演奏专业在校教师和学生;年龄为14岁至35岁的选手。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独奏和传统器乐合奏不分组,选手主体应为全国各类艺术院校、师范院校、综合院校的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其他院校的器乐演奏专业在校教师和学生,以及职业表演团体外的民间选手。
本届比赛吹奏乐器组、拉弦乐器组、打击乐器组、小型民族乐器组合、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独奏和传统器乐合奏组9个组别各设演奏奖6个;弹拨乐器组2个组别各设演奏奖8个。获得演奏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同时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以上奖项由文化部颁发获奖证书。以上各组进入决赛但未获得演奏奖者获得鼓励奖,由本届比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来源:文化部)
(编辑/石磊)
比赛章程、参赛报名表、比赛规定曲目详见附件。
附件一:
比赛章程.doc
附件二:
参赛报名表.doc
附件三:
比赛规定曲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