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表演:自备表演小品一个,5分钟之内,才艺展示2-3分钟;
戏曲表演:京剧及其它地方戏曲,自备两个唱段,5分钟之内。
注:1.以上除舞蹈外,音乐素质考核均以现场抽签方式进行;
2.考生需自备服装、乐器和所需音响资料等相关物品。我校备有钢琴、定音鼓及简单音响设备(舞蹈、声乐请自行准备CD或磁带)。
六、测试结果
测试合格者将寄发《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未通过测试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艺术特长测试,且成绩达到当地招生部门划定的特长生录取线以上;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相关考试,则不用参加。
根据考生的艺术水平、文化课成绩以及我校的需求,我校将与部分优秀考生签订《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
拟报考我校的签约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录取时,按照教育部2012年相关政策录取。
七、本招生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2012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八、其他事项
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我校将提供部分住宿信息供考生参考。春运期间交通繁忙,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安排好返程事宜。
火车、飞机订票电话:010-68912871
住宿电话:1.北京理工大学招待所:010-68911191
2.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大厦:010-68945611
3.北京理工大学综合服务楼招待所:010-68912187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
北京理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