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它
1.艺术特长生报到时须签署《艺术特长生承诺书》,进校后须按照《山东大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规定,参加日常训练和学校、学院的演出活动。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特殊类型招生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1-88364345)。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2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5.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