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山东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政策及管理办法安排如下:
1.获得我校艺术、美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并根据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山东大学,在填报高考志愿结束一周内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确认高考志愿填报信息,资格方能有效。
2.获得艺术、美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且专业(类)志愿服从调剂,我校同意录取:A级资格,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线;B级资格,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平行志愿省份按确定调档比例后形成的调档线测算值执行,下同)下20分(本科一批控制线上)。
3.被录取的考生在其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加20分进行专业(类)排序(七年制专业除外);获得美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高考达到录取条件后,进入工业设计或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习。
艺术特长生报到时须签署《艺术特长生承诺书》,进校后须按照《山东大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规定,参加日常训练和学校、学院的演出活动。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其他事宜详见:《山东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