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四川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安排如下:
1、入选考生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在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填报,单独设立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艺术特长生优惠政策。
2、优惠办法:高考成绩(含附加分)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重点线以上即予录取,享受 30 分加分安排专业。部分省份实行新课改(如江苏省等),高考总分非750分。优惠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优惠范围不包括我校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专业,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选考生。
3、我校根据特长生的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习,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入选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结束后,请务必将志愿表复印件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于2012年7月1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邮寄或传真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未及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非学校原因导致延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其他事宜详见:《四川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