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12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10室)
邮编:411105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0731-58293275(招生办),58292023(团委)
传真:0731-58293452
湘潭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xtu.edu.cn/
湘潭大学招生办微博:http://t.qq.com/xtuzsk(腾讯网)
http://weibo.com/2092930242(新浪网)
E-mail:zhaosheng@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