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三类本科栏目填报我院音乐学(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计划数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71489(学院招就部)
0851-6763299 6770755(国际旅游文化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0589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