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办法
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和考生个人才艺的水平,评出A、B、C三级成绩。我校将在报名的考生中择优选取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签订《上海海洋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协议》,录取时根据测试成绩给予如下优惠:
1、成绩为A级,平行志愿填报我校并投档我校者,可加15分后参加录取。
2、成绩为B级,平行志愿填报我校并投档我校者,可加10分后参加录取。
3、成绩为C级,平行志愿填报我校并投档我校者,可加5分后参加录取。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成绩只适用于上海地区本科各批次录取(补填志愿阶段无效)。
2、报到及艺术测试时所需证件:身份证(无身份者带户口复印件)、学生证;(现场报名者:要另带1寸照片一张)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日常训练及演出,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4、本次活动由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海洋大学艺术团负责解释。
六、联系电话
报名测试咨询:61900143 (传真)61900485 招生政策咨询:61900607
联 系 人:白雪 刘政
团委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
收件人:上海海洋大学校团委195信箱 白雪收; 邮编:201306;
信封左下角注明“艺术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