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八、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九、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韶关市大学路,邮编512005)
电话:0751-8120066
传真:0751-8120068
网址:http://zs.sgu.edu.cn
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