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5、文化考试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6、凡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有本省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取得本省(直辖市)招办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
7、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或者复查成绩与入学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252513 68367777
音乐学院办公室电话:(023)68252325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bkzsw.swu.edu.cn
http://music.swu.edu.cn
招生简章伍元一份,函寄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