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
(二)指挥方向
初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两架钢琴);钢琴演奏(740以上水平)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巴赫平均律赋格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740以上水平),巴赫平均律赋格曲一首;声乐演唱:自选中、外歌曲一首。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849以上水平),三声部赋格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复试:
1、口试
(1)试奏:
①乐队指挥现场视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一首,并加以分析。
②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一首,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及乐理考试。
专业分值结构:专业主课5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口试10%,乐理15%,和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