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咨询与报名办法
1、现场咨询:2012年3月3日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到点现场接受咨询。
2、报名办法:
2012年6月网上报名,详细办法届时请参见我院招生网站公告。
五、资格认定
报名参加南京大学金陵学院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若被南京大学认定为“合格”或“优秀”,我院即认定为“合格”;若被南京大学认定为“不合格”,我院亦认定为“不合格”。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水平和各艺术团的需要,从“合格”考生中择优选拔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2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在高考录取时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具体内容以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与考生签订的优录协议为准)。
确定优录等级及签订协议的时间初定为2012年7月中旬以前,请相关考生于2012年6月关注南京大学金陵学院网站。
凡取得南京大学金陵学院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需与南京大学金陵学院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放弃签订则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
六、优录等级
A级:参加2012年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三批次省控线,选测等级达到BC及以上,即予以录取,加20分选择专业;
B级:参加2012年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线以下20分以内并且达到本科第三批次省控线,选测等级达到BC及以上,即予以录取,加15分选择专业。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25-58646420 传真:025-58646420
联系人:汪老师
八、本简章由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