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高职升本科”考试是为选拔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而组织的选拔性考试。
二、考试科目
《音乐理论综合》
三、适用专业
本科目考试适用于报考《音乐学》专业的学生。
四、考试目的
本次考试的目的主要测试考生在音乐基础理论、音乐的专业知识及音乐常识等方面所具备的基础情况和是否具有本科学习的能力,为择优录取提供客观依据。
五、考试内容
根据音乐学专业各学科课程大纲的要求,并考虑高职高专教育的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两大部分、音乐听辨与音乐理论综合。
(一)音乐听辨
听辨古今中外的民歌、名曲。按要求答出曲名、作曲家、形式、体裁、情绪、风格、节拍等。
(二)音乐理论综合
1、《中国音乐简史》
1)远古夏商周时期音乐
2)周秦时期音乐
3)汉魏晋南北时期音乐
4)隋唐王代时期音乐
5)宋辽金元时期音乐
6)明清时期音乐
7)“五、四”前后,至新中国成立之前音乐
要求:了解、掌握不同时期有代表性的音乐家、作品、理论、乐器、风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