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要求
1.严格审查。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艺术特长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如有考生漏报、错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属于考生自己错报、漏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工作截止,不再接受补报名。
2.公示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及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一周。公示内容为:报名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参加比赛项目及获奖等级及举报电话等。
3.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各地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维护考试公正。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艺术特长生报考或录取资格;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本次考试各科成绩,取消当年高考资格,其违规事实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4.纪律要求。对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测试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在艺术特长生测试之前,如遇教育部有关政策调整并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8880281(传真),68880247(传真)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