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加市统考专业的计划、专业考试科目占专业考试成绩的比例
专业 |
计划 |
科目1比例 |
科目2比例 |
科目3比例 |
广播电视编导 |
20 |
艺术常识20% |
故事创作40% |
影视剧评论写作40% |
艺术设计(广告创意) |
15 |
素描40% |
色彩30% |
速写30% |
备注:专业考试成绩按各科目比例折算(折算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满分为100分,艺术设计(广告创意)专业满分为150分),即:
专业考试成绩=科目1成绩×科目1比例 + 科目2成绩×科目2比例 + 科目3成绩×科目3比例
五、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参照当年本市第二批本科资格线的90%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分数线。
2. 艺术设计(广告创意)专业美术类统考须达到我校划定的统考报考资格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依次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专业及文化成绩合成总分计算方法
1.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的50%及文化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 ×50%+文化成绩×50%
2. 艺术设计(广告创意)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的50%及文化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50)×50%+文化成绩×50%
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021-56332481
艺术设计 (广告创意) 专业 021-66135068
学院地址:延长路149号第二教学楼
学院网址:http://www.suftv.shu.edu.cn/Default.aspx
本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事宜详见:《上海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