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国际代码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全国招生计划 | 收费标准(元/年) |
音乐学(师范类) | 050401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100 | 13000 |
二、报考条件:
1、陕西省考生按陕西省招生办文件要求,“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录取时直接使用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联考成绩只适合陕西省内考生)。
2、其它省份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1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3、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三、报名方法: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音乐类统考合格证”及“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考点 | 报名时间(2011年) | 考试时间(2011年) | 地址 | 咨询电话 |
西安美术学院 | 3月8日—10日 | 3月12日—13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2)、考试内容: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