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素养、综合才艺及应用技能、能够适应幼儿教育、幼儿理论研究、宣传康复、广电节目策划、图书杂志编辑出版和幼儿教育管理需要的专门人才。
美术学专业:
主干课程:《美术概论》、《美术教育理论与方法》、《设计概论》、《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技法理论》、《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美术教育学》(含美术教育原理和美术教学论)、《美术教育心理学》、《美术教育实践》(见习、实习)、《绘画》(素描、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水粉画)、《雕塑》、《装潢设计》、《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家居设计》、《广告设计》、《服装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材料与技法研究》、《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艺术设计专业: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图案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透视》、《工艺美术史》、《字体设计》、《白描》、《西方现代设计史》、《标志设计》、《书籍装帧》、《电脑美术》、《装饰绘画》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六、答考生问
1、学院那些专业可以兼报?
答:我院设点举行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可兼报的专业为:(1)、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可相互兼报;(2)、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可相互兼报;(3)、甘肃、湖南、江苏、山西、内蒙古等5省区报考我院美术类或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艺术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但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美术类和音乐学专业。
2、学院兼报专业合格证如何发放?兼报专业是否另外收费?
答:我院兼报专业合格证是依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成绩排序发放,若考生所报第一专业成绩不合格,则不考虑第二及以后兼报专业。我院对兼报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3、学院对陕西省报考音乐学、舞蹈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是否还需要组织校考?
答:陕西省内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的考生须参加由陕西省统一组织的院校联考,我院认可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4、学院对陕西省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是否要组织校考?
答:陕西省内报考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内组织的统一考试,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