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者不得报考。
报考须知
•考生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省级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的彩色照片3张(背面应写清自己的姓名、校准考证号)。
•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准确、字迹清楚,务必注明文理和写清联系电话。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高考报名志愿表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
•录取原则:
1、我校设艺术类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并符合户籍所属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我校认可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仅限于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未设艺术类校考考点且于该省(市、自治区)列有招生计划的相关专业(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陕西省生源,依据陕西省2011年艺术类相关文件,结合我校相关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美术类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厘米以上。
•特别说明:
1、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我校校考并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请考生务必了解本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明确所属情况。
2、我校设校考考点的省份,不接收该省份之外的考生在该点参加测试。
3、考生在美术、播音、编导大类中只能选报一类,不得兼报。
考核办法
美术类专业课考试试题举例说明
素描题目要求
•人物默写(主要表现头部)
•结构完整、准确、协调,调子丰富,并表现出一定的空间感
•采用写实手法
色彩题目要求
•水粉静物默写(按水粉静物基本道具的要求默写)
•按所限道具的要求自己构图组合、构图合理
•采用水粉写生技法、写实表现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考试科目
笔试:写作
面试:1、语言能力测试(指定稿件)
2、即兴表达与交流(指定题材)
3、英语语音(指定材料)
4、特长展示(除朗读外形式自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科目
笔试:1、综合知识测试
2、影视作品评析
文化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初发给专业课考试合格证,考生按所属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高考。
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