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0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考试办法和时间安排的通知
为了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76号)及师大研《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小提琴、琵琶、作曲、大提琴与室内乐、舞蹈方向的学生。
现将有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考试办法通知如下:
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考试由我院组织,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与专业技能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知识笔试考试科目:
(1)音乐方向:《中西音乐史与作品分析》,满分15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参考书目:《中国古代音乐史稿》杨荫浏著,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纲》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上海音乐出版社;《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叶松荣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人民音乐出版社。
(2)舞蹈方向:《中外舞蹈史与作品分析》,满分15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参考书目:《中国舞蹈史》王宁宁、江东、杜晓青著,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西方芭蕾史纲》朱立人著,2001年5月版;《舞蹈欣赏》金秋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2、专业技能面试:满分150分。
(1)、声乐、钢琴、二胡、琵琶、小提琴、作曲、大提琴、舞蹈方向:
鉴于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中的特点,为确保以上方向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成为名副其实的既能唱、奏、舞、作曲,又有专业艺术分析能力的高质量的研究生,我院规定,实行导师一票否决制。上述方向的研究生,毕业时除了要符合学校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外,还要能开一场个人独唱或独奏或个人作品音乐会,或个人舞蹈专场晚会,方可毕业。
(2)、作曲方向:报到时考生还须交两部音乐作品:一首艺术歌曲(附钢琴伴奏);一首器乐作品(形式不限,须用五线谱)。
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报到、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2011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先到研究生处,再到学院,具体内容见研究生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