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项目:
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笛子、扬琴、音乐听力。(视频学习资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
海口考点报名时间:4月18日开始报名,6月3日截止(周六、周日,五一假日不接受报名)。三亚考点报名时间至6月30日截止。
海口考点报名地点:
1、海南音协考级办公室报名点——海南省文联省音协:
海口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专家楼108室海南省音协。 可乘坐:8路、11路、13路、14路、16路、27路、37路、39路、43路公交车在琼苑宾馆站下车(琼苑宾馆内进200米靠近后门处)。电 话:0898-65342790
2、海口春之声琴行报名点:
地址:海口市海秀中路47号南大桥旁(好百年演艺城对面)春之声琴行(乘坐1、2、16、22、24、30、36、40路公交车在警备区站下车往南大桥方向走可到)。电 话:0898-66769769
3、海口刘哲钢琴城报名点:
地址:海口市龙华路32号刘哲钢琴城(乘坐4,34,28,30路公交车在龙华公交总站下车可到)。电 话:0898-66114060
4、海南文风琴行报名点:
地址:海口市明珠路2号金地商业大街9号铺海南文风琴行(国贸大润发旁)(乘4、7、31、32、34、48路公交车宜欣广场站或乘8、13、18、21、28、29、31路公交车车大润发国贸店站下车可到)。电话:0898-68553370
5、海口大千钢琴城报名点:
地址:海口市龙华路56号环立大厦首层(麦当劳正对面)(乘4、20、26、28、30、34路公交车在龙华小学站下车可到)。电话:0898-66726567,66753183
三亚考点报名地点:
地址:三亚市河东路麒麟巷天音琴行。 电 话:0898-38281001
三、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用琴:
歌唱及各种乐器的考级安排为,海口7月18日至22日,三亚7月25日至29日。每个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从2011年7月1日起,按照考级项目、准考证编号顺序用以下3种方式公布:
1、从2011年 7月1日起在海南音协网站公布。该网址是:http://www.hnmusic.org/。
2、从2011年 7月 1日起还可分别到以下地点查询:
海口查询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专家楼省文联108室海南音协。
查询电话:0898-65342790 唐老师 邓老师
三亚查询地址:三亚市河东路麒麟巷(中亚大厦旁)天音琴行。
查询电话:0898-38281001
考试地点及交通路线:
海口考试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公交线路:乘10、11、19、20、21、23、33、35、38A、42、45、47、9路均可到。
三亚考试地点:三亚市新风路临春桥明日大酒店。
除钢琴外的考试用琴考生自带。
四、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报名者须带报考费,同时带考生相同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护照相)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3、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4、报名费标准:每人次30元。乐器及歌唱考试费标准:一、二级200元;三级220元;五、六级240元;七、八级260元;九、十级280元。等级证书费:每人次20元(考试不合格者,此款凭交款收据退还)。
五、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生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查询考试成绩的途径
1、网上查询:从2011年10月1日起,中国音乐家协会网站http://www.chnmusic.org/【音乐考级】板块中即可查询成绩;海南音协网站http://www.hnmusic.org/查询。
2、电话查询:从2011年9月10日起,海口考点的考生可来电海南音协考级办公室查询成绩。
三亚考点的考生除可以上网查询以外也可咨询天音琴行。三亚考点查询电话:38281001
七、发放等级证书、考试评语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海口考点考生领证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专家楼省文联108海南音协办公室。
三亚考点考生领证地址:三亚市河东路麒麟巷天音琴行。
证书需邮寄的考生报名时请务必告知现场工作人员,邮费考生负责。
领证时间届时公布在海南音协网站http://www.hnmusic.org/,请考生留意。
八、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视频》(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大众文艺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 1、 小提琴:
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视频》(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
2、大提琴:考试内容参照《全国器乐(业余考级)大提琴曲目》。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视频》(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人民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双排键电子琴:
1、 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1-2级 a.基本练习曲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②3-7级 a. 基本练习曲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复调自选一首;d.乐曲自选一首。
③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b.复调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3至10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九级: 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 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五)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视频》(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协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5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六)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视频》(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 小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 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九) 二胡:
1、教材:(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中国音协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欲购买新教材的考生可自行与人民音乐出版社联系。
(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视频》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 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一) 古筝:
1、教材:
1)《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视频》(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的《考生注意事项》:
(十二)笛子:
1、 教材:
1)《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的《考生注意事项》:
(十三)扬琴:
1、 教材:
1)《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的《考生注意事项》。
(十四)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
1)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的《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及《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钢琴伴奏谱》,主编:吴雁泽。
2)《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自备《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作为考试时的伴奏。不得选择其他伴奏录音或自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歌唱考级作品集视频》(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王效恭,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欲购买新教材的考生可自行与人民音乐出版社联系。
2、考试内容及要求要求见教材:考试时请自带《全国少儿歌唱考级歌曲集》(第二套)配套出版的伴奏光盘(北京天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学苑音像出版社出版);
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十五)音乐听力:
1、 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视频》(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赵易山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 考试内容级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欲购买新教材的考生可与省音协联系。
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海南考区办公室
201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