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音乐专业担负着为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合格人才的重任。高师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对学生的音乐理论掌握和技能表现培养为主,也就是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培养的不是单一的音乐表演人才,而是掌握了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且具有较强地开展课堂音乐教学和课外艺术实践活动能力的教育人才,能够更好地胜任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这是高师音乐教育区别于专业音乐院校教育的根本所在。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科属性,决定了在理论课教学之外建立实践教学体系的必要性。因此,应围绕高师音乐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探索构建符合音乐专业学科属性、人才培养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这对培养应用型、创新型音乐人才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人才培养目标的合理定位是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发展的根基。结合高师音乐专业的属性和音乐教育发展的实际,高师院校音乐专业应确立“立足师范、面向社会、强化多能、突出专长”为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要针对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需要努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应用”的综合性人才,秉持“兼顾文理、强化素质、注重讲台、多能一专”的专业发展思想,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教育能力、艺术组织能力和艺术创新能力全面发展的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为具体目标。
第二,在学科体系建设上,要着力构建“主辅结合”、“层次分明”、“循序渐进”的学科整体布局。为了适应当前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需要,高师音乐教育不仅应培养高师音乐人才的艺术教育能力和艺术组织能力,而且还应围绕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等必备素质来组织安排学科设置。具体而言,应着力构建以艺术学科为主体,文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主辅结合”的学科布局,重点发展音乐艺术学科,并关注学生整体文化素养的提高,强化专业系统性、层次性、交融性,构建音乐学科、人文学科和教育学科相互依托的交叉学科体系。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上,应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明确各年级、各教学阶段的能力训练平台,系统合理,循序渐进。
第三,在具体的实践教学环节上,应创设丰富多样的实践教学形式来充实实践教学的内容。如可以采取设立课堂音乐艺术实践、校内音乐艺术实践、校外音乐艺术实践等多种形式来强化音乐艺术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发挥好“三个课堂”的作用,并对艺术实践活动实行学分制量化管理,通过一系列的规定与措施以确保艺术实践的效果。其中,课堂音乐艺术实践应侧重于技能的训练,如钢琴、器乐的演奏、声乐的演唱、舞蹈的形体与训练、合唱指挥等。校内音乐艺术实践应以提高学生实际能力的锻炼为目的。包括开展声乐、歌舞、戏剧、话剧、地方音乐等校园音乐文化活动,创办一些音乐社团及各种形式的艺术团等,还可以定期搞一些表演、比赛形式的音乐艺术实践,如周末文化广场、才艺比赛、卡拉OK大赛、教师基本功比赛,定期举办的艺术节等。校外音乐艺术实践的形式主要是社会艺术实践、民间采风等。比如参加一些社会团体、组织举办的艺术竞赛、演出活动等。这种社会服务性、组织公益性的演出活动一方面开阔了学生的艺术视野,拓展了学生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主办单位和参加者的社会影响。
第四,要建立健全实践教学体系的管理和评价机制。在加强具体环节实践教学的同时,可以通过学分制的实施,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与学之间形成竞争和评价机制。促进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学分为杠杆,以教学效果评估为质量标准的教学体系的良性运转。学校应成立专门的艺术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艺术实践方面的工作,对所有艺术实践活动及实施方案,艺术实践管理部门都要会同指导教师共同研究,从形式到内容要起点高、目的明,要达到计划的要求和量化的标准,并建立有效的实践教学效果评价机制。通过实施督导制,对教学质量、学习效果、管理工作、规划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指导,通过督导,来规范教学环节,调动教学积极性,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使实践教学成为实现教育培养目标的有效手段。
总之,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方式并不局限在对“知识”本体的认同上,而是强调知识性与艺术性、能力与素质的同时并存,这是艺术学科与普通文理科高等教育最大的不同。如何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激发学生的创造性,让艺术表现走向创新,是音乐艺术教育的核心。高师音乐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正是围绕这一教育目标而展开,需要在现实的探索中不断完善,从而更好地为基础教育发展培养合格的音乐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