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胡琴专业委员会
2011年胡琴类作品展演活动
一、 宗旨:
胡琴新作品展演(2011年小型二胡作品),是2011年胡琴专业委员会举办的一项重大活动(其它胡琴类作品将分期分批陆续举行)。胡琴新作品展演活动旨在传承、发展、繁荣和推进中国胡琴类作品的创作,弘扬中国民族文化,及对中国胡琴家族的未来进行探索和实践,期待通过这次活动能够发掘出更多胡琴家族优秀的小型作品,以此能够提供给广大胡琴演奏者演出教学使用。
二、 组织机构:
展演活动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胡琴专业委员会主办,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监委会,过程将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监督,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 作品要求:
1、 作品应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反映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并具有较强的可听性的胡琴作品。
2、 作品的题材、体裁不限。
3、 作品是以二胡独奏曲形式表现,并配以不超过一人的伴奏形式,也可无伴奏或midi音乐伴奏。
4、 作品要求短小精悍,长度限五分钟(含五分钟)。
5、 参赛者年龄不限、国籍不限。
6、 作品应是2005年后创作的,从未公开发表过。
四、 展演要求:
1、 参加展演的作品一式五份;正确填写报名表一份;二张二寸近照;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 每人限报三首作品,提交干净的乐谱和CD小样,并要附乐曲简介。(乐谱不得署作者的姓名及与乐曲无关的任何标记)
3、 如违背以上要求者将取消展演资格(评委会成员不得有作品展演)
五、 展演时间:
1、2011年6月30日前截稿,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或提交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章程下方)。
2、评选展演作品:2011年8月5日——7日。
3、 2011年8月7日晚在中国音乐学院附中音乐厅举办获奖作品音乐会。
六、奖项设置:
1、金奖1名、奖金10000元、奖牌一面。
2、银奖2名、奖金8000元、奖牌一面。
3、铜奖3名、奖金6000元、奖牌一面。
4、优秀作品奖6名、奖牌一面。
七、评委会:
由我国著名作曲家、指挥家、胡琴演奏家担任。
八、相关权益:
1、 获奖者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2、 主办方拥有三年使用权及著作出版权。
3、 伴奏人员原则自带(不提供食宿)或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特殊伴奏乐器和人员必须自备)
九、联系方式及地点:
联系地址: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家园9号楼106室 )
邮编:100082
联系人:王伟文、刘昊
联系电话:010-82293850、82290217
联系邮箱:zgmy1988@sina.com
网站:www.folkmusic.org.cn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胡琴专业委员会。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胡琴专业委员会
2011年3月31日
附: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胡琴专业委员会胡琴新作品展演(2011年小型二胡作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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