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术科考试是音乐类专业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演唱、演奏或表演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等。
一、考试项目
1.《术科》考试主要包括声乐演唱、器乐或钢琴演奏、舞蹈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等五个项目,考生要以任选一项参加考试,满分100分。
2.各专业加试视唱及听辨,满分50分。
3.总分150分。
二、术科考试具体要求
(一)声乐演唱
演唱内容:演唱中等程度以上中外作品2首。 演唱时间:7分钟以内。
(二)器乐或钢琴演奏
1.钢琴演奏
演奏内容: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1首,大中型乐曲1首。
演奏时间:10分钟以内。
2.器乐演奏
演奏内容:演奏不同风格的大中型作品2首。 演奏时间:10分钟以内。
(三)舞蹈表演
表演内容:由考生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 表演时间:7分钟以内。
注:考生需自备CD格式伴奏光盘。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改为无伴奏表演。
(四)戏曲表演
表演内容:由考生现场表演自选戏曲折子戏一段。 表演时间:12分钟以内
注:考生需自备CD格式伴奏光盘,或自带现场伴奏组合,自带道具,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改为无伴奏表演。
(五)影视表演
表演内容:由考生现场表演自选小品一个。 表演时间:7分钟以内
注:考生表演道具自备,考试现场仅提供普通桌椅。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演奏、演唱必须背谱;
2.除钢琴以外的其它乐器自备;
3.考试时交照片1张,填写登记表用;
4.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