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3月16日,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宋飞率该院教务处、人事处相关领导抵达天津音乐学院,与我院正式签署“艺术实践直通车”协议,并与我院教务处等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天津音乐学院院长徐昌俊、副院长靳学东、教务处长林聪、演艺中心主任许燕明、教务处副处长王希茂、包洋等出席了签字仪式。中国音乐学院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教务处处长郭彪、人事处处长辛虹、教务处副处长刘恩娜、李钢,国音堂总经理曲学选、钢琴系副主任张维、声歌系民族声乐教研室主任刘畅、教务处教研科科长许静、教务处琴房与乐器管理科科长高蔚霞,图书馆特藏部主任洪伟等。会议由靳学东副院长主持,徐昌俊院长和宋飞副院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徐院长首先对中国音乐学院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两校多年来紧密的艺术合作、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此次签署艺术实践直通车的“开通”表示祝贺。希望通过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增进两校间的相互了解,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并不断拓宽合作领域。
宋飞副院长在讲话中感谢天津音乐学院领导对两校间多年来的合作所给予的支持。她强调作为地处京津的两所艺术院校应不断加强多层面的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这对新时期两院的建设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靳学东副院长回顾了中国音乐学院与天津音乐学院近年来的合作历程,认为中国音乐学院在很多方面值得我院学习和借鉴。他深信随着两校交流合作的不断深入,不仅可以扩大视野、拓宽办学思路,而且必将促进两院吸收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强化专业建设,优化课程设置,改进教学方式,进而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推动两院的共同发展。
随后,中国音乐学院宋飞副院长和天津音乐学院靳学东副院长分别代表两所学院正式签署“艺术实践直通车”协议。
该协议主要涵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两院开放特色教学资源,实现优秀资源共享;二是就“艺术实践月”等实践教学活动,联动教师资源,协同发展;三是开展青年教师与优秀学生(含研究生)的艺术实践活动,实现双向交流。
签约仪式结束后,两院就专业课授课模式、尖子生培养方案、艺术实践月安排、琴房管理模式等多方面教学、教务等课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与会者深感受益匪浅,表示今后要不断加强合作,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开放的思路、更加高效的管理实现两院的携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