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健康发展,鼓励广大青少年学习音乐艺术的积极性,规范学习方法,提高表演技能,发现音乐人才,做好第四届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大赛选拔工作,特举办本次大赛。
一、主办单位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江苏考区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安徽考区
三、组委会
主 任: 丁绪松(江苏) 洪申如(安徽)
副主任: 相 东、杨 强、魏 毅、汪水华、邓建华、蒯 天、李 彪、汪 勇蔡 霞 、周联一、顾国祥、严俭山、 王淮生、 朱建祥、王向丽刘秋一、李俊民 、周 平
四、执委会
主 任: 钱照劲
副主任: 柏长青、李桂新、单宏键、胡更生
委 员: 封 敏、卓晓明、彭名超 李国贤 陆晓月 徐文蓓、蒋 慧
陈梦蓓、刘 佳、张 媛、石 春、胡自力、宣 健、孙 荣
杨长青、施 慧、沈国峰
五、监察委
主 任:杨卫兵
副主任:徐 勤
六、评委团
评委由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考官及国内著名的演奏专家和声乐专家组成,负责评判工作。
七、比赛时间
2011年3月26日至2011年3月27日
八、比赛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少年宫东部活动中心(江苏省扬州市解放北路3号)
九、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必须是业余音乐爱好者
十、参赛办法及要求
1、比赛按考级曲目级别分组,年龄、国籍不限。
2、凡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开设的专业均可报名参加,参赛曲目必须是中国音乐学院考级规定的曲目,不符合大赛曲目要求的选手,不予评奖。
3、器乐在规定曲目中以独奏形式不带伴奏自选一首,声乐在规定曲目中自选一首(组委会提供钢琴、古筝、爵士鼓(5鼓2镲)等大件乐器,声乐伴奏自行准备光盘、磁带及钢伴)。
4、比赛曲目演奏(唱)时间:1~3级3分钟以内,4~7级5分钟以内,8~10级6分钟以内。
十一、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5日截止。
2、报名地点:各中国音乐学院考点,报名需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参赛报名表1份。
3、参赛选手每人缴报名费、手续费、参赛费共计300元整;参赛选手路费、食宿费自理(组委会可协助参赛人员联系安排)。
十二、奖项设置
1、以上比赛项目每个级别各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表演奖若干。
2、对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3、大赛设优秀组织奖奖若干(颁给组织机构)。
4、小提琴、扬琴四级以上(含四级)一、二等奖获得者;少儿声乐、民族声乐、美声、通俗唱法、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古筝、二胡、琵琶、中阮、竹笛、巴乌、胡芦丝、单簧管、长笛、萨克斯、长号、小号、大号、圆号、次中音号、爵士鼓五级以上(含五级)一、二等奖获得者将于4月30日—5月2日前往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进行《中国音乐学院第四届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大赛》决赛。(决赛要求详见中国音乐学院第四届考级大赛章程)。
十三、苏皖赛区组委会、执委会设在江苏省扬州市少年宫
联系人:钱照劲、胡更生、曾春兰
联系电话:0514-87326945、13773566408、13382708868、13082562340
信箱:hugengsheng22@si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