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落实我校“学校示范加特色,学生优良加特长”的办学目标,学校研究决定招收高一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市区应届初中毕业且具有相关特长的学生。
二、特长生类别和招生名额:美术特长生100名,音乐特长生30名。
三、志愿填报时间及地点:志愿填报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6月22日;志愿填报地点在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原中考报名点)。
四、报名时间及手续:
考生于6月25日到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教务处报到,报名时需携带带中考准考证、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对相关专业有爱好和特长的学生。
五、测试
时间:6月28日
测试内容:美术特长生:现场作静物素描一幅(绘画工具自备)。学校提供画纸和画板
音乐特长生: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加试相关的特长项目。(除钢琴外其余乐器考生自带)。
六、录取办法:
1、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特长生录取人数的77%为统招生,23%为择校生。
2、美术、音乐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专业招生计划300%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公布达线考生专业测试名单并上报市教育局。
3、录取时,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中考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录取省示范高中的统招计划特长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须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且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达C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考试成绩、生物实验考查成绩合格,否则,只能录取为择校特长生;另据有关文件规定,往届生只能报考录取为省示范高中择校特长生;对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4、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安排。
七、说明:
1、学校成立中招工作领导组负责审核考生信息,组织实施特长加试工作。
2、为便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学校将对特长生单独编班教学。
3、特长生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录取。
4、特长生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必须遵守纪律,勤奋学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日常训练等各种活动,并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比赛和演出。
5、未尽事宜,由校务会研究处理;本简章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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