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音乐附中”)创建于1957年9月,已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音乐附中与音乐学院共享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拥有省内一流的教学场地,为广大师生创建了极佳的教学条件。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音乐附中本着“博学、求真、至善、尽美”的校训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钟情于音乐艺术的莘莘学子提供一个展示自己音乐才华的舞台,为国内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了大量优秀的音乐专业人才,为各级音乐表演团体、文化馆站及中、小学校等培养了各类音乐艺术人才。音乐附中毕业的优秀学生,遍布全国各地,很多学生已经成为音乐界的尖子人才和骨干力量。考入音乐附中的学生,毕业时,报考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本科,学校尽力提供各项升学优惠政策等。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身体健康,热爱音乐,具有从事音乐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素质的小学毕业生(六年制)及初中毕业生(三年制)。
*招生专业:
1、民族乐器演奏:板胡、二胡(可兼报板胡、高胡)、扬琴、琵琶(可兼报柳琴)、古筝、中阮、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
2、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弦乐组可兼报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3、钢琴演奏
*招生名额:
六年制(小中专):25人。
三年制(大中专):25人。
*考试内容:
(一)专业考试:
初试:
1、民族乐器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不加伴奏)。
2、西洋管弦乐器演奏:音阶、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3、钢琴演奏:(1)、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以上程度,含299)(2)、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声部以上程度,含三声部)。
注:参加初试的考生需进行自然条件和形象素质面试 。
复试:
1、民族乐器演奏:乐曲一首(与初试不同,可加伴奏)。
2、西洋管弦演奏:乐曲一首(与初试不同,可加伴奏)。
3、钢琴演奏:(1)、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或协奏曲快板乐章)。
(2)乐曲一首(中外不限)。
注: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一律进行视唱听音考试 。
(二) 文化课考试:
三年制:语文、数学、外语 。
六年制:语文、数学 。
注:文化课考试由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出题考试 。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吉林省招生办及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