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为高校培养和输送更多高水平运动员、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根据《盐城市2011年中考中招方案》(盐教发〔2011〕5号),现就做好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项目申报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四星、三星级高中根据各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需求,按照《盐城市2011年中考中招方案》的相关要求,申报拟招收特长生的项目和招生数。
二、项目设置
1.各学校在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科技创新活动,形成体育、艺术、科技特色的同时,根据满足特长生成长、发展的要求,结合本校传统项目、场地器材、师资等情况,合理设置相应项目。一般每所学校设置2至3个项目。
2.项目设置申报原则上由学校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3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中教处和体卫艺教处(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三、特长生报考资格
特长生报考资格为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艺术、科技类竞赛获奖者。
四、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材料:考生在参加中考报名的同时填写《盐城市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获奖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填报中考志愿中注明报名参加特长生招生考试。 2.报名审核程序:有关考生报考资格的材料,经拟报考学校初审后,由学校报至县(市、区)教育局中(普)教科和市教育局中教处审核备案。
五、特长生计划申报和招生工作
各校按统招生计划的5%申报招生计划(在总招生计划内),在考试前向社会公布。为支持我市体育特色项目开展,市直、盐都、亭湖三星级以上高中要优先安排足球、网球、保龄球等新兴特色项目的特长生招生计划。 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专业技能考试由录取学校自主进行,学生自愿到有关学校报名并接受测试。各学校对特长生的专业技能考试须在每年中考文化考试一周前完成。特长生文化总分达本校统招分数线70%以上的,方可录取,具体录取工作按《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规定执行。
六、加强领导和管理
普通高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是对特殊人才的选拔,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特长项目设置和招生工作的指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析本地现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特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学校和体育俱乐部学校的布局及其项目设置等情况,根据项目设置原则,指导学校规划好特长项目设置,保证各学校在特长项目招生上做到相互对应、上下衔接、输送畅通。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地各校要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专项测试按照“谁测试、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所有招生工作要坚持透明,招录名单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对招生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予以责任追究。 凡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并令其退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