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校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建设,提升学生体育、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 2010年拟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体育
1.项目:田径、篮球、排球。
2.计划:田径(4人) 排球(男6人) 篮球(男2人)
(二)艺术
1.项目:器乐、声乐
2.计划: 二胡3人 大提琴1人 琵琶2人
扬琴1人 古筝1人 竹笛1人 声乐1人
(三)科技
计划: 2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确有体育艺术科技特长,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第①②项必须合格,其他各项均在C级以上,且报考体育特长生的综合素质④必须是A级,报考艺术特长生的综合素质⑤必须是A级,报考科技特长生综合素质⑥必须是A级。
2.获得田径、篮球、排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初中阶段(2007年9月1日---2010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田径、篮球、排球比赛,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田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县(市、区)级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第一名的运动员。
3.在初中阶段(2007年9月1日---2010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部门举办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中小学艺术竞赛,获国家及省级个人三等奖以上、市级个人二等奖以上、县(市)级个人一等奖以上;或获国家及省级团体三等奖以上、市级团体二等奖以上、县(市、区)级团体一等奖以上的学生。
4.在初中阶段(2007年9月1日——2010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类竞赛荣获个人一、二等奖,或个人小发明获得国家专利及省级一、二等奖。
三、招生办法
1.我校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由市教育局确定招收人数,招生人数列入我校统招生招生计划,人数不超过该校招生人数的3%。
2.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招生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3.特长生报名采用自荐和推荐的方法,可由学校推荐、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我校报名。
4.符合条件者凭有关材料(等级证书、成绩证明、比赛规程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于2010年 5月30日前到我校报名(田径、器乐,各学校不得兼报),填写《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登记表》(见附件)。我校进行初审后,于 6月2日前将登记表(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后由市招办向考生发放体育艺术科技专项测试通知书。
5.市教育局、市招办及我校联合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考核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考生进行体育艺术科技专项考核。考核内容:体育类(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艺术类(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科技类(面试要点)详见学校招生简章。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6.市教育局、市招办对专业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1:1.2的比例,科技特长生按1:1的比例向社会公示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
7.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市区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8.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报考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棋类95%)的考生,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9.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85%的考生,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艺术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10.科技特长生面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95%的考生,招生学校予以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11.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一律纳入统招计划,按统招生标准收费。
12.凡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是意向报考的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我校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通知将通过我校网页及时发布,申报及获得报考资格的学生应注意查阅我校相关网页,并根据我校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学生个人负责。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推荐人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依据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4.本招生简章由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0513- 85058232
网址: http://www.jsntyz.edu.cn/
E-mail: jsntyzj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