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已发布,《复试评分规定》和《录取方案》等信息也将陆续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原则
㈠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通过复试环节切实促进录取研究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的不断提高,保证生源的质量。
㈡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继续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统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理论研究、艺术创作与实践、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的具体目标,积极促进我院研究生教育健康协调地发展。
㈢坚持以科研为主导,以学科建设为中心,通过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汇聚优秀人才推动学院的建设。
㈣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最低分数要求(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初试总分310分
统考科目单科33分
业务课合计180分,单科80分
达到最低分数要求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
以下复试日程,请考生严格遵守,逾期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㈠考生报到:2011年4月19日 上午8:30-11:30。
⒈报到地点:沈阳音乐学院 综合楼。
⒉报到时须提交导师确认表.doc
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均验原件)。
⒋表演方向(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交表演专业曲目及评分单.doc (一式十份)。
⒌理论、创作专业的考生按要求提交论文或作品。
⒍交纳考试费100元。
⒎提交体检结果。
我院指定的体检机构为辽宁省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地址:沈河区文艺路33号,从“展览馆”乘225路公交车到“省医院”下车即是),其他机构提供的检查结果无效。
注:考生在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近照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