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的教学、学术及科研活动的开展,为更好地满足音乐、艺术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和文化管理部门对高等音乐人才的需求,创造多种形式的培养音乐高等专门人才的途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及研修人员。
一、培养目标
提高音乐、艺术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和文化管理部门中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在职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的教学、科研及工作能力,促进国内各类音乐、艺术院校的学科建设及校际学术活动的开展;协助各类音乐、艺术院校及师范院校委托的该院校音乐、艺术类在读研究生的专业及部分研究生课程的培养,使之达到较高的理论研究与艺术实践的水准。
二、访问与学习的方式与内容
1、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方向确认专业主课并选定导师
2、每学期一般可选修3门研究生课程
3、可参与我院组织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
4、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教学实习(教学课酬参照学校有关规定)
三、招生对象及名额
访问学者: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各音乐、艺术院校,高师音乐、艺术系及文化管理部门中的教学、科研及专业管理人员。
研修人员:各艺术院校,高师音乐、艺术院校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招生名额:共10名。
四、结业形式
学习时间为2011年9月——2012年7月。获得主课及六门选修课成绩,完成所参与的科研课题,并通过课题验证,发给“上海音乐学院访问学者证书”及参与的科研课题证书。
五、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0日至6月10日。(以材料寄到时间为准)
方式:申请表格下载路径:上音主页www.shcmusic.cn——研究生部主页——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上海音乐学院国内访问学者/研修人员申请表》。
2、申请者须提交填妥的《国内访问学者/研修人员申请表》;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两寸照片2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术论文(已发表或未发表)1-2篇(各专业及研究方向,作曲专业除外);作曲研究方向的提交作品总谱1-2部;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演唱、演奏录像资料(VCD, VHS等)。申请者一般自行选择联系专业导师。
3、报名审核费100元。
六、录取/委培协议与委培费用
经本院研究生部会同各专业方向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与申请人单位/申请人签定委培协议书,录取通知书将于2011年7月寄出。
委培费用为25000元/年(不含住宿费)。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
七、在校期间一般不提供住宿,请自行解决。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4月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传真:021—64330407
电子邮件:yjsc@shcmusi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