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1〕6号)有关“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特制定我校2011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初中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我校办学优势,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傅一华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沈旭东 陈素丽、王雅敏、何新亮、俞刚涤为成员。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拟录取学生名单的审核、上报审批。
2.成立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郭杭生,组员田耘风、许雪强。负责对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3.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主任何新亮,成员俞刚涤、江文喜、朱理清、王立波、陈春媚。负责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入拟录取学生名单。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
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1〕6号)文件及其附件所确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
2. 前置条件
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须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A等项数3项及以上,初中毕业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二)招生计划
艺术类10名(其中琵琶4名、二胡3名、扬琴1名、大提琴1名、吹奏乐1名)。不单独设班。
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器乐)(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⑵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一、二等奖者。
⑶初三年级获得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所属的杭州少儿艺术团或各城区分团器乐类优秀团员称号者。
四、报名和考试办法
(一)报名
1.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向所读初中学校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读初中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所填写的《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4日自行来我校报名(莫干山路536号)。
2.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个别生,凭杭州市教育局已审核过的“个别生中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单”于4月29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领取并填写《报名表》,5月4日凭《报名表》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自行到我校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对报考我校的特长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后,由我校与5月19日发放测试证。
(三)考核
1.文化课测试时间:5月21日(周六)上午半天
测试科目 |
测试形式 |
测试时间 |
满分 |
计分 |
文科(语、英) |
闭卷(不含英语听力) |
8:00—9:30 |
100分 |
按卷面得分 |
理科(数、物) |
闭 卷 |
10:00—11:30 |
100分 |
按卷面得分 |
说明:(1)文科100分,其中语文、英语各占50分;理科100分,其中数学、物理各占50分。
(2)文化课测试要求参照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要求(试题难度系数0.75)。
2.专业水平成绩计分:
奖项名次及等级 |
计分等级(分) |
(省级及以上)单项1-2名、3-4名、5-6名 |
100、95、90 |
省级及以上1、2、3等奖 |
100、95、90 |
市级1、2等奖 |
95、90 |
杭州中小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 |
90 |
3. 体育中考成绩(30分)。
四、公示和录取
1.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须在120分及以上,且文科和理科各单科成绩均达25分及以上。
2.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水平成绩+体育中考成绩),分项目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遇同分,优先次序为:专业成绩→理科成绩→文科成绩。
3.如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将酌情减少或放弃该类、该项目招生计划。
4.拟录取学生名单,5月23日在我校网站(www.hzczzx.com)公示三天,同时通知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在公示栏中公示三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高中处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5. 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5月26日由招生学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到初中学校办理离校手续,6月1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6.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7.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本招生办法由杭州市长征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195705,88195717,88195710 传真:88195700
杭州市长征中学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