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大 唐小凤
音乐教育思想因时代孕育而生,是音乐教育有关本质论、目的论、价值论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时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缩影,其内涵反映出当时社会普遍共有的某种文化价值取向。
自近代起,在整个的教育体制中作为人才培养之要件的“音乐教育”重新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甚至成为社会诸行为、观念与文化认同的一个显著标识。本文所涉及的时间上限为鸦片战争后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渐产生的音乐教育思想的嬗变过程,其中关注的主要对象是在“新音乐”影响下逐渐发展起来的学校音乐教育这一中心环节。
中华文化源源流长,早在商代以前就出现了负责传承音乐文化的教育机构,其中成均、瞽宗就是进行音乐教育的场所。(《周礼·春宫·宗伯》)作为宣扬礼乐教化的思想的主要机器,这些机构的设立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的音乐学校,代表着当时世界上最完整的音乐教育体系的建立。秦汉以后,无论在官学或私学的教育机构中都不再设置音乐教育的内容,周代统治者提倡的运用音乐教育手段陶冶贵族子弟修德养行的方式,在封建制度中逐渐夭折。至此,官方专业艺人的培养、文人之间私相授艺活动以及民间习俗中的歌舞音乐都相互脱节,音乐文化传承基本依靠“口传心授”的途径得以延续。封建制度下专业乐人的地位低下,乐学研究仅成为文人士大夫迎合经玄之学的“旁证”,几乎完全脱离了音乐实践。这也是我国未能形成统一的音乐记谱法、教学法等乐学规范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国严格意义上的学校音乐教育源起于清末的洋务运动时期,旧有的封建音乐教育方式,终于被蓬勃兴起的学堂音乐所替代,中国音乐教育从此进入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
一、发轫之初的音乐教育思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近代音乐教育的显著特点是西方音乐文化的渐入过程,虽然遭遇帝国主义强势文化的渗透,但对于西洋音乐的引入,还是较为积极主动的。最早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一主张的,是洋务派重要人物李鸿章的幕僚冯桂芬的《悉西学议》,他认为“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是迅速改变中国现状的一剂良药。在发展教育事业方面,张之洞1898年的《劝学篇》中全面的阐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思想,并深受光绪和慈禧太后的赞赏并诏令全国刊布。随后,1904年获准光绪帝通过的《癸卯学制》,出台了我国第一个系统全面的教育法规。
紧随洋务派之后的另一个重要的教育思想的集团是维新派,其领袖人物康有为早在1898年就上书光绪皇帝,痛斥科举制度埋没人才,并力陈欧美各国办学的种种好处,使得“广开学校,以养人才”成为维新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大同书》中,记述了他从婴幼儿到大学的整体教育构想和具体实施的内容,很有远见的提出“乐以涵养其性情,调和其气血,节文其身体,发越其深思。”的音乐教育思想,这一主张对后来蔡元培音乐教育思想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清末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新学”政策,毫不动摇的坚持旧有的封建伦理原则,与其说是提倡“新学”,不如说是封建乐教思想的再延续。清政府发布的针对中小学堂的《中小学堂读古诗歌法》中提到:“无论大小学堂,宜以经学为必修之课目,作赞扬孔子之歌,以化末俗浇漓之习。春秋释菜及孔子诞日,必在学堂致祭作乐以表欢鼓舞之忱。”1903年,在制定各级学堂的章程《学务纲要》中说到:“至于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秦汉以前,庠序之中,人无不习。今外国中小学堂、师范学堂,均设有唱歌音乐一门,并另设专门音乐学堂,深合古意。惟中国古乐雅音,失传已久。此时学堂音乐一门,只可暂从缓设,俟将来设法考求,再行增补。”由此不难看出,洋务派的音乐教育观,是极力推崇儒家的复古思想的,此时改革的步伐尚无法触及统治阶级的皇权利益。洋务运动、维新变法都是基于清朝统治阶级内部自上而下的改革,因而其最终目的依然是维系原有的旧传统、旧思想。虽然他们已经认识到音乐一科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但因为没有找到符合其政治标准的“古乐雅音”,还是将音乐课做了“暂从缓设”处理。同洋务派主张“西学”以学习科学技术的艺学为主相比,维新派强调学习“政学”,因而在改革的出发点上,比之洋务派更为先进了一步。梁启超在他的(《饮冰室诗话》中说:“盖欲改造国民之品质,则诗歌音乐为精神教育之一要件。”可见,音乐教育除了维护传统的伦理道德的作用外,维新派还将其列入拯救国运的因素之一。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清政府贯彻学校教育的总的指导思想,其实质是在维护封建旧制度的前提下,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拯救岌岌可危的没落统治。维新派的音乐教育思想比洋务派更具进步意义,但并不敢触及“中学”的传统。所谓新学,也仅仅是在学制上“远法德国,近采日本”,至于涉及音乐教育的具体内容,则投鼠忌器,仍囿于“古乐雅音”的范围之中。但他们对音乐教育的科学认识,对当时学堂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直到今天也仍然不无教益。
二、新文化思潮下的音乐教育思想──“以美育代宗教”
我国近代新音乐文化是以“学堂乐歌”的发展为标志的。乐歌的作者大多留学国外,因而是较为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代表。1904年“学堂乐歌之父”沈心工在他编著的《学校唱歌集》的序言中写到:“乐歌之作用,最足以发起精神,激扬思想,故泰东西各国均以为注重之科目”。可见学习西方先进文化,实现富国强兵的理想是乐歌作者发展新兴音乐教育的精神要旨。
1912年资产阶级共和国建立后,以蔡元培先生为首的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继续推行新的教育体制和发展新的学校音乐教育是十分重视的。蔡元培先生适时的提出将美感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的宗旨,是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他号召的“以美育代宗教”和“为人生的艺术”的口号,成为当时多数音乐家,音乐教育家进行音乐实践活动的出发点。美育代宗教就是主张不能用宗教来完成从“现象世界”到“实体世界”的过度,而是立足于对美的普遍性的倚赖,力图通过美育与智育的结合求得德育的完善。特别是蔡元培先生“兼容并包”的教育思想,为当时很多在“中乐”和“西乐”间举足不定的教育工作者指明了方向,为学校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参考西人关于音乐之理论以引证于吾国之音乐,而考其违合。循此以往,不特可以促吾国音乐之改进,抑亦将有新发现之材料与理致,以供世界音乐之采取……”。(蔡元培语)这段话非常清晰的表述了他对于民族音乐乃至世界音乐的基本立场,其预见的两种不同文化冲突的结果,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
“五四运动”后,知识分子开始对辛亥革命以来的新文化运动进行重新审视。这个时期的音乐教育家已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拿来主义”,而应该创作我们自己的优秀音乐作品,并用音乐作为武器为国家利益服务。我国专业音乐教育的创始人萧友梅先生就曾热情的呼吁文学家与作曲家密切合作,创作发扬蹈厉的歌曲。“我国民气的柔弱不振,自然是因为国民教育没有办好;但是社会上缺乏一种雄壮的歌词和发扬蹈厉的音乐,也有很大的关系。这些责任,应该由诗人词人和作曲者各担负一半的。”(萧友梅《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报告》)由此可以看出,“五四”以后的音乐教育家所关注问题,已不再是突破几千年来影响中国的传统“礼乐”观,而是更为注重音乐的社会功用,并建立我们自己的音乐教育体系。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他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建立独立的专门教育机构是未来发展艺术教育的关键。这一观点,和始终主张教育独立的蔡元培先生不谋而合。在他的极力推荐下,1927年11月27日,我国第一所专业的音乐院校“国立音乐院”在上海的法租界举行了建校庆典。音乐院由萧友梅任教务主任,很快又出任代理院长。这是中国音乐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使得当时的音乐教育家得以在自己的天地里施展其艺术抱负,以及推广音乐教育思想和理念。萧友梅在1939年4月向教育部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的提案中,简明的概括了当时的主流音乐教育思想“根据美育原则,利用音乐之感化力量,以美化学校生活,陶冶学生德行(特别注重爱国心之发扬),并规定以此为音乐功课之第一目标,而以学习音乐技术为第二目标,以利用歌唱极力抗战热情为第三目标。”(萧友梅(《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报告》)
三、无产阶级领导下的音乐教育思想──“为工农兵服务”
无产阶级音乐家登上历史舞台是从“左翼运动”开始的。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为配合政治形势需要,在毛泽东、周恩来的倡议下,在延安建立了第一所无产阶级领导的综合性艺术院校──鲁迅艺术学院。1938年成立音乐系,由吕骥、冼星海先后担任领导工作。
1942年5月,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五四”以来新文学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总结,是中国现代艺术理论发展史上的经典文献,它对中国现代艺术理论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地影响。在《讲话》中,给予最大注意并首先加以阐释的,是文艺“为群众”以及“如何为群众”服务这个根本问题。作家要根据社会和人民生活发展的需要,随时调整自己的审美视点和创作目标。社会生活是文艺创作的唯一源泉的科学论断,给作家指出了创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给“五四”文学革命以来始终未能得到解决的文艺大众化问题找到了理论上的出路。革命文艺工作者深深地认识到,要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不深入人民大众,不熟悉他们的生活,不转变自己的世界观和立场,就难以对他们的生活世界和情感世界作出正确的反映和描绘。1943年,在延安首先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新秧歌运动”。从此,音乐工作者们从生活中获取了丰富的创作素材,根据地的音乐生活面貌焕然一新。
建国初,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事业获得了空前的进步和成就。其教育思想中反映出的基本任务是: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五四”以来的革命音乐传统;另一方面尽快地适应时代变化,尊重音乐艺术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推动新中国各项音乐事业的协调发展。在这种音乐教育方针的指导下,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在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师范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几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建国以来,音乐教育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学习和借鉴了前苏联的音乐教育体系、教学思想和教育方法。这种单纯借鉴苏联教学体制的做法虽存在片面性,但从总体上说,音乐教育还是沿着健康的方向迅速发展的,尽管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备受冷落的历史,仍取得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成就。
四、以史为鉴促进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
在廓清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之后,我们不妨对近代产生的几种音乐教育思想做进一步的探讨,并探寻出在历史的经验中我们可以借鉴的成果。
清末“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思想,显然是带有浓重的封建色彩的。在一系列学校教育的纲领性文件中,世代相承的神圣的封建伦理原则,得以毫不动摇的贯彻。清政府颁布的《学务纲要》中指出“此次遵旨修改各学堂章程,以忠孝为敷教之本,以礼法为训俗之方,以练习艺能为致用治生之具。”可见,其实质仍然是为了维护苟延残喘的封建制度。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以及新文化运动的蓬勃展开,封建教育思想在民主革命的精神下,成为了最先清除的对象。
建国50多年来,在新的教育思想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逐渐远离了“三纲”、“五常”等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国神圣相传之至教”,甚至“离经叛道”都成为人们生活中陌生的字眼。仅从这一点,我们不能不感慨教育的强大功能。然而,我们所处的二十一世纪,新的生产方式逐渐开始肢解教育体系中的各个环节。面对“世界一体化”趋势的挑战,一些有见地的人士无不呼吁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在音乐文化领域,“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的主张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重视。蔡元培先生在上世纪初发表的关于美育的言论,至今在我们看来也没有失去其现实意义。“为人生而艺术”的教育主张,可以理解为艺术教育的终极目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音乐教育发展速度之快令人惊叹,目前参与器乐学习的少年儿童号称“百万”之众,这种庞大的声势自然是蔡先生生活的年代望尘莫及的。然而回顾蔡元培提出的“为人生而艺术”的主张,我们又不得不担忧今天的音乐教育中“技术”与“美育”的联系究竟有多少?如果仅仅依靠“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作用,在充斥音乐教育领域的各类考试、考级面前,在强烈的功利欲望下,很难为我们艺术教育的目的作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