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项目 |
体育 |
艺 术 | |||||||
篮球 |
田径 |
声乐 |
器乐 |
舞蹈 |
绘画 |
书法 |
篆刻 |
剪纸 | |
人数 |
2(男) |
10 |
2 |
2 |
1 |
2 |
2 |
1 |
1 |
二、报考条件
1.永嘉户口201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田径类考生专业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户口可放宽到县外省内),必须参加2011年温州市中考学业考试。
2.报考篮球的考生,男生身高为175cm及以上;报考田径类的考生,初中阶段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奖,每生最多报考两个项目;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获三等奖以上,或参加省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A、B级证书。
三、报名办法
1.凭初中毕业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符合报考条件的体育、艺术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交志愿表。
2.报考时交近期免冠单寸照片4张。
四、专业测试
(一)评分标准
1.体育专业测试按照高考体育测试评分标准。
2.音乐、美术专业测试评分标准由专家组确定。
(二)测试项目
1.田径(总分:100分)
⑴身体素质(30%):100m、立定跳远、800m、原地推铅球。
⑵专业测试(70%):田赛或径赛中任选一项。专业成绩和身高最低要求:
男子:100m(12.1秒);200m(25.5秒);800m(2分14秒);1500m(4分50秒);110m栏(17秒)(身高170cm);跳高(1.72m)(身高180cm);跳远(5.90m)(身高175cm);三级跳远(12m)(身高175cm);铅球(5公斤,10.8m)(身高173cm);铁饼(2公斤,27m);标枪(800克,42m)(身高175cm)。
女子:100m(14秒3);200m(31秒);400m (1分12秒);800m(2分50秒);1500m(5分35秒);跳高(1.30m);跳远(4.50m);铅球(4公斤,8.20m);标枪(600克,22m)。
2.篮球:具体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3.音乐(总分:100分,专业成绩最低要求80分。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⑴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清唱)60%,演奏钢琴(或电子琴)曲一首30% 。
专业基础:视唱(简普曲)、节奏、听唱10%。
⑵器乐:演奏器乐一首60%,演唱歌曲一首(清唱)30%。
专业基础:视唱(简普曲)、节奏、听唱10%。
⑶舞蹈:舞蹈表演(限三分钟自备伴奏带)60%,演唱歌曲一首(清唱)30%
舞蹈模仿:节奏、视唱、听音10%。
4.美术(总分:100分,专业成绩最低要求80分。纸张统一分发,其他画具自带)
测试项目:绘画、书法、篆刻、剪纸。
绘画:1.素描:素描50分,石膏头像写生
2.色彩:色彩50分,静物写生。
书法:硬笔和毛笔均可参赛,书体不限。时间2小时
篆刻:刻印章一方,规格不限。统一命题,现场比赛,时间1小时30分钟
剪纸:统一命题,现场比赛。时间3小时
五、录取条件与办法
1.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测评等第4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合格及以上。
(2)体育类考生的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我校公费生录取分数线的80%(田径成绩特别优秀,本次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中考学业考试成绩可下降至350分,并优先录取),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和身高达到最低要求(篮球类考生专业成绩最低不低于80分);艺术类考生的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我校公费生录取分数线的88%,本次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2.录取办法
中考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特长生,根据志愿和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同分者按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体育同一项目录取不超过2人。音乐类分项目择优录取。
3.中考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确定预录取名单(体育类考生须体检合格),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正式录取,由招生学校通知录取考生报到入学。
六、联系办法
联 系 人:唐海琼 周长河
联系电话:67311580 13806833698(教育网668698)
13616605512(教育网66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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